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广澳街道办事处委托广东森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广澳后江乡镇渔港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广澳后江乡镇渔港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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