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m-5vyxVrs2lmrHXdVaeSw
提取码:4b1t
受理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 编:515041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88566227
传 真:88566227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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