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版报告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pElPWug0MSGurDNAw2qQ
提取码:2ylv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PaZzbEYWg9HOr2b24i8uQ
提取码:c7d8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