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汕头市新东区4号、5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7编制单元)》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范围在龙湖区控规全覆盖中为龙湖区LH-007编制单元,具体范围为:北到324国道,西临汕汾高速公路,南到南翔路,东到外砂河,编制单元用地面积316.24公顷。编制单元范围内法定规划区用地面积为316.24公顷(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图则)。
二、实施时间
2021年7月7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查询。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1号
邮编:515041
电话:88580109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2日
《汕头市新东区4号、5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07编制单元)》批后公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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