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政务公开 > 规划公示 > 批后公告 > 龙湖分局
分享到: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宜华C地块第四期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 2025-05-29 10:4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4405072025HY0017560

    发证机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

    2025年3月19日

    建设单位(个人):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名称:

    宜华C地块第四期项目

    建设位置:

    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

    建设规模:

        机械停车楼,计容建筑面积572.05平方米,绿地面积748.70平方米,停车位个数115个。

    4405072025HY0017560核实合格书.png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