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大道与东兴路交界东南角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2024-12-23 17: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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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4405072024HY0019478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12月1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项目 |
建设位置: | 中阳大道与东兴路交界东南角 |
建设规模: | 经现场验核,该项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相符,并在现场显眼位置设置规划许可公告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