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地字第440511202100042号
发证机关: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发证日期:
2020年12月9日
用地单位:
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用地项目名称:
春江路东侧配建规划路及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用地位置:
春江路东侧
用地性质:
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
用地面积:
4752.68(7.129亩),其中: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276.75平方米(1.915亩),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475.93平方米(5.2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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