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112019121202207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用地单位: |
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用地项目名称: |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排水泵站 |
用地位置: |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
用地性质: |
排水用地(U21) |
用地面积: |
3573.68平方米(5.36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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