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们办证做出的努力,
我们终于有房有证啦!”
近日,市区明烟路拆迁补偿项目的李先生与4位不动产的共有人(继承人)将一面写有“永葆初心 真情为民”的锦旗送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感谢该中心工作人员为他们解决36年“有房无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1985年开发公司拆除改建李先生等人位于明烟路的一处房产,并补偿7套新房给李先生等6人共同共有。为方便管理,李先生等人对回迁后的新房进行析产,明确各自产权。但由于上述权利人有2位已去世,没有办理继承手续,而且原析产手续没有经原权利人确认,也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李先生等人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经过一系列的分析研判,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认为上述不动产登记涉及继承和分家析产两大难点问题。对于已去世的权利人,中心认真梳理申请材料,厘清其亲属关系。鉴于部分继承人分散定居在全国各地,一时难以集中办理非公证继承认证手续,中心分批分次给予办理继承认证,及时解决继承问题。对于权利人分家析产的问题,中心启动会审制度,请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在遵守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原则下,由原权利人和继承人重新签订分家析产协议,经公告无异议后,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 经中心的不懈努力和细致服务,李先生等人终于解决了四代人长达36年的办证难题,在今年9月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针对群众长年“办证难”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全面梳理中心城区存在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将之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按照“分类处理,一案一策”的思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联合会审,逐个销账,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该中心已为群众受理解决商品房、自建房、拆迁补偿等长年“办证难”业务16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