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专栏建设 > 优化营商环境 > 改革举措
分享到:
关于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升级为“一窗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
  • 2024-06-07 22:14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压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办理流程,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就我市推进不动产业务“一窗受理”升级为“一窗办理”服务模式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4月1日起,全市所有县(区)存量房产权转移登记业务(特殊情况除外)类型,以“一窗办理、内部流转”方式进行运行,受理、交易、登记、缴税(费)、发证全流程“一个环节”3小时内办结。

      二、2022年4月1日起,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要通过设置“一窗办理”窗口模式,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满足交易、登记、发证2小时办结及缴税1小时办结各办理流程的要求。

      三、优化办事便利度,一是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善配备不动产登记自助取证机等设备,为群众和企业打印电子证照提供便利;二是群众从自助取证机打印的电子证照应视为与纸质证书同等法律效力;三是群众有需要打印相关证照的,各窗口应提供为群众打印、发放纸质证照等办事结果。

      四、各单位要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升级为“一窗办理”相关配套工作,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评价指标各项优化措施的贯彻落实,市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将对上述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联合组织开展督查督办相关工作。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