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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缩部分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
  • 2024-06-07 21:56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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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下列12个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时限从原3个工作日压缩至1或2个工作日。

      一、压缩至1个工作日事项

      1.预告登记(注销)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3.预告登记(转移)

      4.更正登记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

      6.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8.异议登记(注销)

      9.查封登记

      二、压缩至2个工作日事项

      10.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

      11.预告登记(设立)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备注:公告、补正材料等特别程序,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涉及不动产单元号的创建和变更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时限内。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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