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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三方案(汕头市龙湖区2015年度第十批次)
  • 2019-09-22 11:3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三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二〇一八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2015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申请用地总面积

    7.569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7.4983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7.5698

    7.5698

    (一)农用地

    7.4983

    7.4983

    耕地

    2.0175

    2.0175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0.1766

    0.1766

    养殖水面

    其它农用地

    5.3042

    5.3042

    (二)建设用地

    0.0715

    0.0715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如龙征收地块

    3.3393

    工业用地

    洋滨征收地块

    2.6614

    工业用地

    泰龙征收地块

    0.5817

    工业用地

    如龙划留地块

    0.5009

    工业用地

    洋滨划留地块

    0.3992

    工业用地

    泰龙划留地块

    0.0873

    工业用地


    续一:

    区(市)人民政府审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同意上报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同意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张帆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7.4983

    7.4983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2.1885

    2.1885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01.8445

    7.4983

    2.1885

    已落实用地计划指标(该批次用地使用汕头市2015年度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计划指标)。

    填表人:许守练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2.0175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0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1710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

    61.278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1809171213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2.1885

    2.1885

    补充水田规模

    1.2882

    1.2882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34710.45

    34710.4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如龙、洋滨、泰龙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1.2882

    5.475

    10

    16

    水浇地

    0.3482

    5.475

    10

    16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1709

    142.35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4.7683

    142.35

    建 设 用 地

    0.0068

    142.35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937.0047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42.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21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19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填表人: 张帆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如龙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水浇地

    0.1408

    5.475

    10

    16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3.1917

    142.35

    建 设 用 地

    0.0068

    142.35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475.3494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42.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12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12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填表人: 张帆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洋滨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1.2882

    5.475

    10

    16

    水浇地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0080

    142.35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1.3652

    142.35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378.850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42.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1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06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填表人: 张帆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泰龙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田

    水浇地

    0.2074

    5.475

    10

    16

    旱地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0.1629

    142.35

    养 殖 水 面

    其他农用地

    0.2114

    142.35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82.805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42.3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052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05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填表人: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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