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市县(区)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市海洋灾害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区海洋灾害风险水平,为全市和各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海洋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汕头市正并联推进风暴潮、海啸灾害致灾调查,海岸防护工程、海水养殖区、渔港、滨海旅游区重点隐患排查和隐患汇总记录等7项工作。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