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77308738X5/2024-00395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2024-03-09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汕府〔2024〕12号
2024-03-12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汕府〔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汕头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pdf

  2.汕头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布图.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相关阅读:

  《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