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珠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珠池港区东片(LH-04102控制单元中片)》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规划区间路(新排沟)、南至珠城路、西至嵩山路、东至海城路,规划区总用地面积5.80公顷。其中,法定规划区用地面积为5.80公顷,法定规划区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要求和深度进行编制,也是本规划各项内容的控制对象及各项数据统计的基准范围。
二、实施时间
本控规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查询。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编:515041
电话(传真):88787930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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