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定,我中心拟对 龙华 镇(街道办事处) 大衙 村 蔡为深 等 21 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汕府【2020】65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韩江路浦江大厦404室 ;联系方式: 0754-88940781
(详见附件)
附件: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2-0178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2 |
名称: | 汕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大衙21宗) | ||
文号: | 汕不动产公告〔2022〕6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主题词: |
经审定,我中心拟对 龙华 镇(街道办事处) 大衙 村 蔡为深 等 21 宗“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汕府【2020】65号)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址:韩江路浦江大厦404室 ;联系方式: 0754-88940781
(详见附件)
附件: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