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汕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索引号: | 11440500553696992R/2023-0024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名称: | 汕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
主题词: |
各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汕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54-88566555、88489801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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