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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3696992R/2023-0017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2-16
名称: 关于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及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汕市建审办〔2023〕9号)
文号: 汕市建审办〔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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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及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汕市建审办〔2023〕9号)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政数局、城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汕头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2年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提升任务清单>的通知》(汕营商办〔2022〕41号)精神,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并结合地方实际草拟了《关于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及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的通知》,我办先后两次组织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协商一致,现就取消“建设工程验线及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

  我市范围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取消建设工程验线行政服务事项,取消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工程放线情况现场验核事项。

  二、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一)工程放线提前开展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总体布局符合建设场地实际并落地实施,建设工程放线工作提前至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由建设单位持项目设计总平面图,自行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现场放线并出具定线图。定线图应当真实、准确反映项目现场放线情况。测绘单位现场放线时,应测设若干固定控制点,以确保项目工程测量准确。

  (二)申报材料要求

  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在原申报材料基础上,增加提交定线图。调整后的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3。

  建设单位申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涉及改变平面位置、尺寸等的,应当重新提交变更后的定线图。

  定线图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测绘单位出图章。

  (三)审批要求

  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在原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增加验核项目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与定线图的一致性,确保项目符合建设场地实际并落地实施。

  对于项目定线图符合拟审批的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意见表内注明“项目已经测绘单位放线,经核查,项目定线图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或“项目已经测绘单位放线,经核查,项目定线图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

  对于项目定线图不符合拟审批的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的,不予许可,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申报。

  三、优化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申办资料

  对于按“取消建设工程验线”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时,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调整后的办事指南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政数部门落实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咨询和收件环节加强指导,宣传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验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最新改革政策。同时,落实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维方加快完善系统建设,做好在系统上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更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事项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的落实。

  (二)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公告牌,直至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完成。公告牌设置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乡规划日常巡查工作。

  (三)本通知实施前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且按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验线的项目(以下简称历史项目),政数部门应落实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继续接受申请“建设工程验线”事项的咨询、收件和办理事务,将申办“建设工程验线”事项的资料在收件后转交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办理结果由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统一反馈。政策过渡期,自然资源部门应继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有效衔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的变化,历史项目申办“建设工程验线”事项的资料不录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

  四、附则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工改办将根据我市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完善工程审批流程,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办事指南.doc

             2.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办事指南.doc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doc

             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doc

 


 

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