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伟平,广东中大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二十四年。曾担任汕头市龙湖区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9年至今,被汕头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官伟平仲裁员认为,作为律师,能被汕头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既是汕头仲裁委员会的信任,也是一份荣誉和责任。因此,作为办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员,一定要把承办案件的公正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体会到仲裁机构、仲裁员的公正、公平。
在办理案件时,官伟平仲裁员非常重视庭前熟悉案情、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点,然后根据案情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案件的裁判做到心中有数。遇到疑难重大案件时,虚心听取其他专家的意见或者建议。在办案过程中,对能调解结案的案件,均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若确实无法进行调解,则依据仲裁规则的要求,尽快对案件进行裁决。对每一个案件他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平、高效。
官伟平仲裁员秉承着法律人对法律职业的热爱和情怀,恪守着仲裁员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公平正义,为汕头仲裁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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