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汕头仲裁委员会召开全委作风建设大会,传达学习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并组织全委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上,委主任、党组书记林伟标同志传达了7月31日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要求全委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对照会议通报的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自我警醒,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案为鉴、自查自纠,改进工作作风。会议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表示,当前在我市上下围绕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举办亚青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而凝心聚力搞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的精神实质,确保仲裁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林伟标同志强调,我们全委要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落实市委“标准高、调子低、作风实、效果好”的工作要求,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始终保持定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抓学习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二是要抓作风提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发现的带有共性的八大类问题和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八种作风积弊、八种表现,以案为鉴,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正风肃纪防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焕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继续落实便利民措施,开展“五走进”仲裁法律服务,发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好的作风和效率取得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认可。
三是要抓落实促发展。坚持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与当前汕头仲裁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反对和破除形式主义,努力将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推进仲裁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的巨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