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在本会举行增聘仲裁员颁发聘书仪式暨座谈交流会,宣布了汕头仲裁委员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增聘仲裁员的决定,介绍了21名增聘仲裁员的基本情况,并向参加会议的仲裁员颁发了聘书及证书。委主任林伟标,副主任黄晓明、王洁,副调研员马启贵出席了会议,并与在座的仲裁员进行交流。
会上,增聘仲裁员王陆海、黄奕波、陈妙财、周卡方、吴奕练、鄞琼珊、林映州、余飞峰等纷纷发言,表示将珍惜荣誉,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尽心负责地为汕头仲裁事业做贡献。林伟标主任向增聘的仲裁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就仲裁员如何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提出几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认清肩负的光荣使命,认同仲裁价值理念,热爱仲裁事业。仲裁制度作为调节民间纠纷的一种法律制度,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仲裁员又恰恰是这一法律制度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仲裁员所肩负的使命,珍惜荣誉,进一步增强做好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细心的工作投入到仲裁事业中来。二是要尽快熟悉仲裁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仲裁能力,积极参与仲裁活动。要认真学习仲裁法、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熟悉办案程序和流程。要积极参加仲裁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业务交流、案件仲裁等各项活动,统筹安排好时间,履行好仲裁员的法定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要坚守法律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和效率是仲裁的生命和灵魂。如何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地裁决案件,是对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一种考验。要严格遵守执行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注意把握好角色的转换,坚持原则,公正办案,树立并维持仲裁委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和应有的权威。四是要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共同把汕头仲裁的牌子擦亮。仲裁员不仅是仲裁的实践者,更要做仲裁理念的传播者。要加强对与所联系的市场主体的宣传,使得仲裁的公正、及时、方便、快捷、和谐等优点深入人心。另一方面,通过仲裁员的影响力,使更多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订立“仲裁协议”,使他们能够在发生纠纷时体验和感受公正仲裁、快捷仲裁、和谐仲裁。通过宣传仲裁制度,传播仲裁理念,彰显仲裁价值,让更多的人通过仲裁来解决各自面临的矛盾与纠纷,进一步拓展汕头仲裁工作,提升汕头仲裁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