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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准普法强根基 仲裁护航显担当
  • 2025-07-07 15:3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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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汕头仲裁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动普法与仲裁实践深度融合,2022至2024年受理案件数从169宗增至284宗,调解和解率从47%提升至51%,连续十年无案件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充分发挥仲裁在推进法治汕头建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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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三个强化”,筑牢普法工作根基

      (一)强化党建引领。“赤心致玉帛”党建品牌为抓手,将党建与普法同部署、同推进。委党组依法履行职责,为仲裁服务工作提供政治保证,基层党组织通过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累计组织主题党日普法活动14场。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至部门个人,形成“一把手总责、全部门协同”工作格局。同时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制度保障。印发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计划等。为严格依法办案,修订完善办案制度15项。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切实用制度夯实普法基石。

    二、聚焦“三个层面”,深化系统法治建设

      (一)党组带头示范。将学法用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各项党内法规,2023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20次。

      (二)全员学法覆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多形式学法活动,结合重要节点加强法治宣传,完善普法工作布局,实现全员覆盖,累计举办法治讲座15场、连续3年举办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560人次参训;组织100余人次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会,学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连续3年100%。

      (三)学用结合提能。开展仲裁秘书党员先锋岗、案例分析、模拟仲裁庭等活动,2023年以来举办仲裁员培训2场573人次,组织仲裁秘书参加线上培训9场、线下交流9场,将学法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

    三、深化“三个融合”,提升普法实效

      (一)与仲裁办案融合。构建“普法+仲裁”模式,建立“法治观念赋能办案”工作机制,2024年高效调解《今日视线》报道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8天办结并形成案例刊登于《汕头日报》,2025年我委另一成功调解的房产买卖纠纷案例在《汕头新闻》播放。微信公众号发布仲裁案例179个,以案释法提升社会公信力。

      (二)与基层治理融合。融入综治中心,在67个镇(街道)设仲裁法律服务站,组建仲裁服务基层志愿者队伍。2023年以来提供现场咨询18场、发放资料1.5万份;深入红场镇、广益街道、小公园街道等开展普法活动,参加市普法办的汕头法治文化“三下乡”系列活动,累计为500余名基层群众提供普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与“平安•幸福村居”建设。

      (三)与重点领域融合。服务展会经济,2023-2025年入驻服博会、玩博会,发放资料1900册,解答咨询750人次,为玩具企业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获认可;聚焦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领域,与银行合作举办“仲裁大讲堂”,金融纠纷最快20天办结,打造高效解纷机制。

    四、创新“三个模式”,激发普法活力

      (一)推行“三式”服务。推出“调研诊断+定制嵌入+机制融合”模式,针对南澳渔业口头协议纠纷,蹲点调研梳理法律风险,拟定《渔船合伙协议》范本,建立“纠纷预警-调解-仲裁”全链条机制,从源头化解海岛渔业纠纷。

      (二)线上线下联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成“互联网+普法”立体格局。微信公众号关注量2025年较2024年同期增长4倍,近三年共计发布推文251条、案例179个;线下制作仲裁宣传手册、海报等普法载体,共计发放宣传册1.7万份。

      (三)深化合作联动。开展进企业、进银行、进律所、进商会、进机关的“五走进”活动,在本地深入推广仲裁制度;2024年赴深国仲开展学习交流;与广州仲裁委签订《合作备忘录》,共享仲裁员、秘书等资源,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合作联盟。

      站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起点上,汕头仲裁委持续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之以恒加大学法、普法、用法力度,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以更实举措开拓仲裁普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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