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拉动大宗消费持续增长,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我市拟定于2024年9月至12月在汕头辖内组织开展2024年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现组织发动家装厨卫销售企业参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补贴品类及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家居产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给予补贴。
(一)智能家居产品。参考品类:智能净水机、智能洗碗机、智能消毒柜、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等。
(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成品门窗及配件、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吊顶(含龙骨)、节能灯具、卫浴洁具、成品厨柜及其配件等。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各类扶手、沐浴椅、坐便器、护理床、适老家具、防走失装置、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等。
最终参与活动品类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活动参与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从事以上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同时方便消费者参与购买和了解企业销售情况,以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为主。
(二)具备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汕头市商务局工作要求,具备与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三)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家装厨卫产品要留存发票备查。
(四)要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要求提交相应的家装厨卫“焕新”销售信息台账、单位证件复印件、家装厨卫产品销售发票、家装厨卫“焕新”活动能效(水效)标识图片、垫付补贴凭证等相关审计材料。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五)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六)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参与活动的家装厨卫产品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三、申报材料
(一)2024年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可从信用中国广东网https://credit.gd.gov.cn上查询并下载打印);
(三)企业提供符合参加家居厨卫焕新活动的产品报名申请表(附件3)。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为方便企业申报,请有意参与活动企业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市商务局报名互联网邮箱(stswscjc@163.com)进行初审,邮件名统一为:XX企业报名参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纸质材料待审核后补充缴交确认(送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汕头市商务局805室)。我局按照参与条件对报名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后,通过市商务局网站、活动平台对外发布。
附件:1.2024年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报名表
2.2024年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3.家装厨卫产品报名申请表
汕头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附件1.2024年汕头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企业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