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006997761N/2021-00087
汕头市商务局
2021-05-27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次数:-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相关企业:

  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计划于2021年11月25-28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该展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在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有进出口业务的民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展,并发动相关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参会采购。参展企业名单请于8月10日前汇总报送我局(外资管理科)。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88931833,传真:88931865,互联网邮箱:stwgk833850@163.com)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