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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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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官方频道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严格遵循《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持续完善配套制度。我局已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整改情况落实,印发《关于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分局对执行“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开展自查,认真履行保密审查机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加大培训力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今年7月份,局机关召开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存在栏目应更新而长期未更新、政策文件和解读未双向链接等问题。
(四)加强信息发布。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环境执法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信访投诉受理情况、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情况、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主动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频道发布。2024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04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环境执法信息457条,其他类型信息77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不懈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不够深入等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避免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言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情况;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将公开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等内容弄懂学透;三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知情,让人民群众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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