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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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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官方频道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配套制度。我局已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加大培训力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今年8月份,局机关召开2023年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针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等内容开展培训。
(四)丰富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环境执法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信访投诉受理情况、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情况、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主动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频道发布。2023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04条,政策法规信息10条,环境执法信息438条,其他类型信息61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等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强化主动公开机制;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照要求及时转载、链接各级政府重要政策信息;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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