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官方频道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做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保障,严格保密审查
2021年,我局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制定并发布《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各分局参照市局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培训力度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政务公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局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持续推动重点信息公开。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推进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环境执法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