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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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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六巡察组巡察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2024-03-22 16:32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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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六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石汀毅主持召开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吴林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石汀毅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吴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石汀毅同志指出,此次进驻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到本轮巡察是市委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准确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的全面检验,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反映问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系统分析研判破解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更好地为推动绿美汕头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吴林同志表示,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全力配合做好此次巡察工作,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夯实绿色法治根基。把接受市委巡察监督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抓手和坚强政治保障,切实增强接受政治体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六巡察组将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工作约80天。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6607540783,并在汕头市泰山路9号汕头环境监控中心大楼西侧10层步梯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第六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5月3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党委(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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