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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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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05 12:5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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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本部门政府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生态汕头上体现新成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印发了《中共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组织召开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紧密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汕头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了27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长效常治,打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法治平台。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领导和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局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的部署要求、市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建章立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制定出台并严格实施《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管理制度》《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则》《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指引》《常见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证据采集和适用处罚具体操作指引》《生态环境信访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规范,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全市统一执法标准、尺度和程序,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同时通过执法帮扶、执法稽查、案卷互评和能力培训等形式,指导提升各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对于日常和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办案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全面落实我市环境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做好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坚持“两条腿走路”,既严格执法,又强化服务指导,并将服务指导挺在前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2022年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启动“党史铭心·法入民心”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项目,利用重要节点共开展10场次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治督导工作,牵头市第一专项督查工作组连续三年对金平区、潮阳区25个镇(街道)、76个社区网格和金平工业园区开展全覆盖下沉帮扶指导,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淘汰退出,以清理整治的“小切口”撬动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的“大提升”,为助力“工改工”升级改造腾出绿色空间;结合“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布局,深入练江流域两大印染园区和澄饶联围部分涉水企业,开展“一季一帮扶”工作,引导园区通过生产设施升级、园区集约生产、集中供热、集中治污实现节水、节能、降耗,促进企业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印染园区办—第三方运维机构—入园企业”四方命运共同体通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助力潮南印染园区从“保护绿水青山”的1.0版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2.0版迈进,最终达到共享练江流域综合整治2.0版成果的目标;针对澄海区澄饶联围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每个企业相关问题逐一作帮扶指导,解决企业生态环境堵点难点,助力企业向绿色发展型、环境友好型转型升级。

            (五)科技手段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进一步强化科技执法工作,升级改造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促使企业自觉依法依规排污,实现向科技要精准、要效率、要公平。截至2022年10月全市已实现联网的企业共497家,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千里眼”查获环境违法案件13宗,处罚金额340万元;拓展无人机建模、巡检的非现场执法新模式,无人机启用以来协助执法飞行118次,协助侦查违法案件3宗;拓展无组织VOCs边界监测监管能力,对已安装51套无组织VOCs简易自动监控设备进行跟踪,对发现的数据异常情况启动帮扶执法4家次,有效提升我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促进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六)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累计15人次,出庭应诉率为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对于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时跟进办理和回复,今年共办理检察建议书3份;三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执法行动,全程监督执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

            (七)民主集中,把好重大事项的“决策关”

            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将“两个维护”贯彻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来,我局共组织召开27场党组会议、11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0场局长办公会议,及时部署、重大决策集体决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的部署要求、市委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工作安排在汕头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推行“双匿名”有奖举报模式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2022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依托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严厉打击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联合执法行动,零容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震慑唯利是图、侥幸违法排污者;2022年1-10月份,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481人(次),检查企业9032家(次),立案154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2宗,处罚金额1429.457579万元;罚没收入1620.756494万元;按日计罚案件1宗;查封扣押案件11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宗;继续推行“双匿名”举报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共为我们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644件,经查实并兑现奖励的案件共115宗,奖励金额160万元。通过日常检查、有奖举报等途径,及时发现污染隐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行动,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九)妥善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让群众满意度更“高”

            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解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满意度。今年1-10月,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7974宗,办结7745宗,办结率97.13%,10宗信访件获得信访人及上级信访部门点赞表扬,以“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为目标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

            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学法用法守法的政治自觉,通过参加各类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讲课、开展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新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执法、精准普法,全年共组织15场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企业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解决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依然薄弱,执法人员编制少、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能力和科技支撑不足,与量多面广线长的污染源相比差距较大;二是由于生态环境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尚未厘清,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耗用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处理小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噪声等纠纷,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监督执法;三是社会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不够强,法治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奋斗、久久为功,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五个牢牢把握”,落实“六个坚持”,以务实的工作举措、优异的执法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汕头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利器”“重器”的重要作用,在绿色低碳、大气污染防治、碧水保卫、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六大攻坚行动中聚力发力,严厉惩处恶意排污和实体违法排污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真正实现向科技要精准、要公平、要效率的目标,助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持续打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境法治平台,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聚焦投诉热点难点区域开展“一季一帮扶”行动,精准帮扶企业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着力提升规范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巡察回头看以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继续建立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指导提升各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从严从实抓好制度执行、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一把尺”落实落细落到位。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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