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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9-02 |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制定了《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在2020年9月1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以书面、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联系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1003(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稽查科)
联系人:张文源
联系电话:86738865-1003
邮箱:2596743043@qq.com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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