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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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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2019年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 2020-03-31 17:22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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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是汕头市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副处级单位,接受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执法指挥科(执法指挥大队)、投诉举报科、执法稽查科、技术监控科。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稽查;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案件,协调解决较大、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负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立案工作;组织较大、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区(县)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环境税征收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共有财拨人员29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员26人,机关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7人。

      二、预决算说明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前身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是原市环保局内设机构,2019年预算经费于2018年年底上报,统计在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名下,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2019年度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已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将及时更新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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