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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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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创新强化行政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机制举措
  • 2026-04-09 13:15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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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破解执法不规范的难题,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一套全链条、闭环式的制度创新,给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装上了“安全阀”,全力保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这套新机制最亮眼的,就是树牢“法制提前介入”理念,将行政案件从事后查漏补缺向事前精准把关转变,在严格遵循“查审分离”原则下,让法制人员提前介入案件办理,为调查部门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工作机制巧妙的设计了“交叉列席”监督模式,由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指派其他分局的法制骨干,交叉列席各分局的负责人集体讨论会,指导和监督案件审理运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分局间的“信息壁垒”,不再是“各办各案、各自为战”。列席人员既是“监督员”,也是“法官”,对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当场明确地提出不同意见建议,强化了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对办案全流程的监督。以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案为例,该司向我分局申请适用《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局机关和其他分局法制人员在交叉列席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会上,明确指出该司产能已超过环评批复的几倍,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量明显高于其治理设施日设计能力,未能真正对治污设施进行整改,不适用执法“观察期”条件,及时纠正法律适用偏差,既杜绝执法失误,也让企业认识到执法观察期并非免责护身符,体现违法必惩的原则。

      新机制落地以来,全市共组织列席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83场次,审议案件185宗,提出意见建议603条,确保将每宗案件都办成铁案。同时,各分局办案程序更规范、证据链更完整、法律适用更精准、执法标准更统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增强,履职能力得到系统性提升;分局间的业务交流日益频繁,法制人员在实战中交流办案经验、分享审核技巧,形成了互学互鉴、比学赶超、上下联动、全域提升的执法新格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持续深化落实这一工作机制,以制度创新赋能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监管,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质效,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守护汕头的绿水青山,为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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