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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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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14 16:15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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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本部门政府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2024年共召开了40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应述尽述,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精神及时学习、重点工作及时部署、重大决策集体决议,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汕头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联合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执法“一月一专项”行动,深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导,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全市共立生态环境行政案件231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2宗,处罚金额2286.42万元,罚没收入1792.6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

      (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

      印发实施《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清单>的通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机制。同时,组织开展案卷交叉互评,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7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组织机关业务骨干和各分局法制人员对2019年局成立以来各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交叉互评,评查小组共评查案卷566宗。结合近期重点工作,组织对潮阳分局重点行业的63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分类评查对比;要求各分局对2019年局成立以来各自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查、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共印发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通报34份,督促各分局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排污、实体违法行为“利剑高悬”,2024年共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117家(次),服务指导企业667家(次);紧扣服务“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重点工业园区、投诉热点难点区域和历次“央督”“省督”反馈问题集中区域,组织实施“一季一帮扶”行动,为企业制定“一厂一处方”,提升企业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帮扶企业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增效。2024年共对9家垃圾处理设施、21家污水处理厂、11家屠宰场和11家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帮扶检查,重点关注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管理台账登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等重要环节,共指导帮扶环境管理问题70项。我局潮阳分局一名同志在近期举行的“法治广东青年说”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总决赛中,以“执法+帮扶”为主要内容演讲打动了评委,获得比赛金奖。

      (六)借力科技手段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进一步强化科技执法工作,持续拓展科技执法工具应用场景及应用成效。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已实现联网的企业共539家,其中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联网企业473家,生物质锅炉视频联网企业66家;拓展无人机建模、巡检的非现场执法新模式,无人机启用以来协助执法飞行179次;拓展无组织VOCs边界监测监管能力,分季度累计共对64家单位移装145套无组织VOCs简易自动监控设备进行跟踪,对发现的数据异常情况启动帮扶执法6家次,有效提升我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能力,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2024年分季度组织对120家排污单位共400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估算,并对其中7家企业进行11次总量现场核算帮扶指导,受帮扶企业污染物浓度、总量排放实现“双达标”。2024年我局通过污染源平台在线异常数据研判、走航车数据异常高值企业排查、机动车平台视频监控及数据比对、无人机红外热成像巡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息比对等科技手段查办违法案件23宗,多措并举全方位提高科技执法水平,实现科技赋能执法。我局查处2宗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均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测领域)予以通报表扬。

      (七)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宗,出庭应诉率为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二是对于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时跟进办理和回复,2024年共办理检察建议书1份、检察意见书2份、检察磋商函1份;三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执法行动,全程监督执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

      (八)妥善解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让群众满意度更“高”

      深入挖掘、充分利用信访线索“金矿”,继续推行“双匿名”有奖举报模式,突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2024年12月底,已有434名QQ网民、3937名微信网民添加好友,依靠群众“顺风耳”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708件,兑现奖励137宗,奖励金额共225.5万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58宗,移送刑事拘留33宗,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治污新合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工作。2024年全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案件12754宗,理结12754宗,理结率、部门满意率均为100%,80宗信访件受到信访人及上级信访部门点赞表扬,515宗群众信访诉求经调处后群众主动撤销投诉工单,连续273期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零挂牌,连续224期无延期工单,环境信访投诉保持“双清零”。我局投诉举报科科长获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2023最美基层环保人”。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普法宣传,释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倍增效应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新模式,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重要节点共开展11场次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精心组织以“线下+普法”“执法+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提升了我市法治、生态、营商环境,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和肯定。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实施后第一宗适用案件,为企业免除了14万元的罚款,也避免对企业征信等造成影响。该企业于2024年11月12日向我局赠送了一面“‘观察窗口’有温度,实心助企得民心”的锦旗,对我局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真心实意服务企业的举措表示衷心的感谢。持续推行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制度和免责清单制度,2024年全市共有91宗案件实施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减少罚款金额773.60万元。

      (二)扎实推进执法大练兵工作,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严把“学习关、技能关、质量关”,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技能竞赛、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培训以及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互查互评,落实“一周一考核”“一月一笔试”。2024年共组织各分局执法人员、稽查科人员和法律顾问进行交流培训194人次,组织开展省厅量化监管平台填报培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专题培训等培训6场次,执法大练兵理论考试每周一考28次、每月一考7次,开展无人机巡飞培训和竞赛9次、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培训3次、污染源自动监测现场端执法技能竞赛1次。2024年9月,局代表队在2024年广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执法技能竞赛中勇夺“团体一等奖”、“执法案卷制作科目”第一名、“自动监控设施检查科目”第二名,基层一名同志以全省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荣获“优秀选手奖”。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未得到全面落实;执法人员与量多面广的污染源不相符,“小马拉大车”现象依然突出。二是生态环境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尚未厘清,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监管执法。三是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仍不够扎实。对制度机制执行的刚性约束不足,在“严”字的体现上不够强,各分局执行制度机制的力度和刚性不足。四是规范执法水平急需提高。分局执法队伍执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仍不到位,基层相当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科技执法成效未能充分显现。基层执法人员学习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学习新平台、使用新功能积极性不高,执法人员的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实用功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稽查,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汕头样版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统筹全市执法力量,持续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利器”“重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实体违法和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二)做好生态环境信访调处。深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深入实施“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和执法“观察期”制度,持续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深入推进特定行业“一季一帮扶”行动,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持证单位排污许可总量预警帮扶工作,事先预警、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

      (四)着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强化制度机制刚性执行,针对基层执法队伍办案水平良莠不齐、程序不严谨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等问题,持续强化执法稽查工作,建立执法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竞赛比武、以查代训等专业化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

      (五)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依托“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七进”活动,深入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生态环保政策知识,进一步营造“全域普法、全程普法、全员普法”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聚焦主题唱响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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