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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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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帮扶年”行动以高水平保护和高品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 2023-10-18 09:02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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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8月—2023年7月,我市紧扣“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以高水平保护和高品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2022“执法帮扶年”行动,帮扶企业整治完成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立案惩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实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和维护环境安全新局面相得益彰,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夯实绿色根基。

      高能护航,为高质量发展集聚绿色势能

      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汕头市严厉打击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的市政府副市长和分管政法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担当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气魄决心。

      司法保障,高压攻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建立统一的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标准和快速办理机制,确保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合力营造清朗绿色发展空间。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刑事侦查职能,依法从严从快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深化“环保+公安”模式发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1+1>2”效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快批快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加强与行政机关在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过程的协作交流会商,提出完善案件移送、侦办意见建议;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归口审理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33个刑事罪名、28个民事案由及行政案件,在粤东地区率先探索“劳务代偿”,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落实恢复为主的司法理念,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

      创新机制,高效助力。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创新打造“执法+帮扶”护企暖企机制,对澄饶联围养殖业和涉水企业、隆都镇“肉皮”“凉果”加工企业、“大健康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和印染纺织产业”开展执法帮扶行动,聚焦生态环境污染隐患问题为企业开具“一厂一处方”,助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服务“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高质量发展。

      雷霆万钧,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涉气污染环境违法。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VOCs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219宗,其中帮扶整改83宗,立案处罚54宗,取缔非法涉气“散乱污”场所82处;查处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件1宗;查处易扬尘物料堆场未落实有效防扬尘措施案件10宗;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30宗;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组织柴油车路检执法,依法处罚尾气超标排放柴油车10台。

      严厉打击涉水污染环境违法。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练江流域涉水违法排污案件27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9宗,移送刑事侦查案件4宗,取缔非法涉水“散乱污”场所25处;查处韩江流域涉水违法排污案件19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宗,移送刑事侦查案件1宗,取缔非法涉水“散乱污”场所7处;依法查处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化水产养殖、定点生猪屠宰等企业环境违法案件28宗;依法查处并关停取缔非法小电镀、印染(水溶)等场所22处。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汕头市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8月至今共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1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宗,移送刑事侦查案件2宗;检查机动车维修单位389家,帮扶指导整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规范问题24家。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组织对我市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地块48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6处执法检查,未发现存在未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问题。

      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制定《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有章可循,未发现自然保护地内环境污染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

      勠力攻坚,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牵头制定《汕头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9次,未发现我市辖区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内存在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按照《非法洗砂洗泥日常监管责任清单》和《汕头市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水源保护区巡查和水污染防治交叉巡查等工作,开展洗砂场排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贵屿地区废旧电子拆解专项执法。加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从事废弃电器拆解企业、废旧印刷电路板处理处置、废塑料清洗等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查处非法废弃电子拆解案件1宗;加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外废塑料加工造粒生产专项执法,查处非法洗料和废塑料加工案件6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宗,移送刑事侦查案件2宗,取缔非法废塑料加工场所5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回头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开展后督察的通知》,组织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53宗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特别对采取关停取缔措施完成整改的场所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死灰复燃;重点对8宗“阶段性办结”交办案件逐条核实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达到办结条件。

      蹄疾步稳,擂响战鼓加快建设绿美汕头

      2022“执法帮扶年”行动期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367宗,指导企业完成环境问题整改165宗,立行政处罚案件202宗,实施查封扣押企业14宗,限产停产案件6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2宗,移送刑事侦查案件8宗,取缔各类“散乱污”场所120处,走访帮扶企业353家(次);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9宗、刑事拘留34人、逮捕25人,立行政案件39宗、行政拘留77人;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4件4人,不捕5件9人,受理污染环境犯罪审查起诉14件18人,提起公诉案件12件14人;市法院共依法受理污染环境罪案件22件,审结20件。

      目前,“执法+帮扶2023行动年”活动已拉开序幕。从2023年8月—2024年7月,我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帮扶”活动,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六个实现新跃升”工作部署,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指导企业依法整改环境问题,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向“2.0”版本跃升,努力把美丽汕头建设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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