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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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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 2022-06-16 17:50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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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巩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遏制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近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汕头市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5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紧盯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铝灰渣、含重金属废物、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和已安装废水、废气自动监测设备的火电、染整、造纸、工业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产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等5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等3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专项行动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相融合,与落实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广东“非法转移倾倒仍时有发生”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抓基础建台账、控源头核去向、勘盲区查跨界、享信息铸合力、典型案提级办,多措并举提升行动效能。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值班值守、巡检和分级报告制度,建立自动监控平台数据超标、缺失、异常、有效传输率不达标等线索清单,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



    阶段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共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132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0家,其中帮扶指导相关企业立行立改环境问题11家;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9宗,其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宗,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宗,有效打压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专项行动至今,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尚未发现存在危险废物违法倾倒、处置行为案件。    


    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继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帮扶指导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和零容忍打击违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及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排污和实体违法排污企业“利剑高悬”,在“严”的主基调中体现执法力度和温度,以高效能执法厚植汕头高质量发展底色,共同打造绿色美丽宜居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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