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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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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红牌预警”主动仗 把握“绿色发展”主动权一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启动排污许可总量预警机制
  • 2022-05-12 16:02
  •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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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实现环境管理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转变的点源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启动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监管执法工作(以下简称“总量执法”),建立排污许可总量预警机制,将帮扶关口前置,将治污责任压实,帮扶企业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奠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基。


    事前预警“防未病”,遏环境违法于萌芽状态


    自2021年度开始,以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核算和界定排污单位是否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主要依据,将重点管理且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列为首批总量执法对象,每季度组织对这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其中,大气污染物主要特征因子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废水污染物主要特征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等。在每季度结束20个工作日内,预警发布上季度重点管理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估算清单,任何一家已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只要有任意一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限定的季度平均值,即实施“红牌预警”。2021年第三季度之后,对经核算任意一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年度许可排放总量75%的重点排污单位,第四季度起列入“红牌预警”名单,实施重点监控核查,及时将环境违法行为防范在未然、遏制在萌芽。


    对没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将是否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列入日常检查的核查要点,对照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放量限值,一经发现苗头随即抽取相关企业生产记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组织核算,核实确存在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风险的,立即实施“红牌预警”。


    靶向帮扶“开良方”,变被动受罚为主动守法


    发布“红牌预警”之后,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属地分局组成执法帮扶专班进驻预警企业开展现场帮扶。从减少排放量和降低排放浓度两大要素入手,现场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查阅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材料,从原辅料、燃料、污染防治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综合分析查找企业排放污染物超周期总量的原因,为企业降污减排出谋划策,开出整改良方,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帮扶企业从源头上实现降耗减排,避免至年末因超总量排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被动局面。


    某造纸厂,原先采用含硫率偏高的煤炭,导致排放二氧化硫超周期总量,执法帮扶专班指导该厂调整采购低含硫率煤炭,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某纺织印染厂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工艺已不适应现阶段要求,指导其对治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现有治污设施进行精细化管理运维;某食品加工厂,在第一季度生产旺季出现微弱超周期总量排放情况,结合行业特性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污染防治措施,在不放松污染防治的前提下继续放心生产,做到增产不增污、减污不减产。


    浓度总量“双达标”,以减污降碳促绿色发展


    2021年度,全市共有14家企业列入“红牌预警”名单。经过第一季度的执法帮扶,第二季度超周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数下降至5家。第三季度经估算后,仍有6家企业超周期排放污染物,经现场执法帮扶,企业积极落实整改,于年度末再次估算统计,2021年度未有企业超总量排污,“红牌预警”企业全部摘牌。受帮扶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提升治污技术、加快转型升级,在生产经营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治污水平显著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污染物浓度、总量排放“双达标”,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统一”,逐步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执法帮扶成效凸显。


    今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继续强化总量执法帮扶工作,第一季度识别周期内有可能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3家,已实施“红牌预警”,并组织执法帮扶专班对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执法帮扶,及时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倒逼企业加快“变绿”步伐。


    下来,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落实排污许可总量预警机制,以帮扶遏违法促守法,以柔性监管措施彰显执法温度,助力企业走稳走实绿色发展之路,为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贡献绿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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