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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各项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拟纳入《汕头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1.公告期限: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2.邮寄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邮政编码:515041
3.举报电话:0754-86738865-1003,联系人:陈静强
4.邮箱:2596743043@qq.com
附件:汕头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公告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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