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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严格对照各项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汕头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754-8673886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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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严格对照各项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汕头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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