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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MB2C905141/2026-0017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7-07
名称: 用好食安封签 守护外卖安全倡议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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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食安封签 守护外卖安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07-07  浏览次数:-

各入网餐饮经营单位:

  20266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为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现向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规要求,启用合规封签

  各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导商户使用带有自有品牌标识的定制封签,进一步提升自律意识和品牌形象。严格做到“出餐必封口”,使用封签要确保封签粘贴牢固、封口严实、开启不可复原,从源头守住外卖食品安全底线。

  二、规范封装流程,落实操作标准

  封口应封住餐品的唯一开启通道,确保粘贴牢固、不易脱落。封口粘贴应为餐品打包的最后一道工序,封贴完成后,不得二次揭开。

  三、坚守诚信底线,主动接受监督

  配送人员取餐时须查验餐品封口是否完好;消费者收餐时若发现封口遗失、破损或二次粘贴等问题,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餐品封口要求、整改落实不达标的经营主体,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自觉对标法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共同打造安全、放心、有序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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