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及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评估有关文件规定,经清理评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狮头鹅》《蝴蝶兰“满天红”盆花质量》等8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废止的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905141/2024-000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
名称: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汕头市地方标准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
主题词: |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4-88563221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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