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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MB2C905141/2023-0039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名称: 关于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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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凡202312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2024630日前报送2023年度年报。

商务、统计、外汇、社保、海关等部门继续开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自202331日至2023630日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

年报报送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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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