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905141/2023-00379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汕市监〔2023〕17号
2023-12-08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按照《法治汕头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汕头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局党组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对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安排,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组织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共14场次。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前都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提高科学决策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市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涉及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自布置并委托局机关的负责同志或执法人员和律师积极出庭应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的考评过程中,积极主动请求上级部门的支持,省市场监督局评分部分获得满分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投资创业信心。一是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出台《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自主承诺申报+负面清单制度。同时完善住改商规定,除了禁止类,明确了允许类、限制类的办理路径,更好释放住所资源,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推进个转企工作全面贯彻《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31条措施,在市政府支持推动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先11个扩充到23个,各部门同向发力扶持汕头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关于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推进个转企个体户分类培育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引导办理个转企971户。三是推进证照联办改革。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增设证照联办业务,梳理部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照联办,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截至202310月,汕头全市在册市场主体共524837个,比2022年底净增长8.04%,增幅大大超过预期(全年预期为6%)。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7511个,比增19.27%。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数继续领跑粤东西北各市。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印发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布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聚焦社会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红利落地,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印发了《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工作,准确把握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行为和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工作边界原则,统筹好公平竞争审查与滥用行政权力线索发现核查工作,强化民生重点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印发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不断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度和广度,署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领域、民生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对上级转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认真组织核查,逐一跟踪落实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效能。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民生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建立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级双向联络机制,有效打通信息传递瓶颈,推动问题研判处置和工作跟踪落实,高效保质完成包保督导工作任务;紧扣民生实事,截至202310月,全市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548789批次,合格率92.23%,处置不合格产品4151.83公斤;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级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其中风险等级为A级的20681家,B级的378家,C级的161家,D级的1200;加快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目前已实施明厨亮灶餐饮服务提供者达25445家,占全部餐饮服务提供者比为91.9%;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规范企业管理是加大食品执法力度。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重点打击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深化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平安厅信箱、警企联动等功能,深入开展昆仑2023”“1+N”等专项行动,集中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链条,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截至202310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食品案件数1039宗,其中移送公安案件8宗,罚没金额1663.25万元。是加大药品抽检力度。持续加大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截至2023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5家次、经营企业1620家次;完成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2家次、经营企业880家次、一级以上使用单位205家次;完成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37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2015家次。重点对省集中招采中标品种、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公共卫生用药进行专项抽检,已完成2023年度药品抽样668批次,进度为99%,按时完成时序进度要求;已完成省下达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共开展抽检70批次;已完成化妆品抽检96批次,进度为100%,按时完成时序进度要求。是加大药品惩治违法行为力度。印发《汕头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部门加大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力度,形成打击合力。截至2023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46宗,其中向公安部门移送5宗,罚没金额共计441.41万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安全有序市场环境一是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汕头第一份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23个清单项目压缩对企业检查次数75%以上。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截至202311,全市各级各部门已制订随机抽查任务809次(其中跨部门抽查239次),检查并公示企业数13344户。三是强化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加强跨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共归集公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行政许可信息48万余条,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296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035户次,信用修复584户。四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截至202310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伪劣案件264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宗),涉案案值金额530.46万元,罚没金额327.08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7宗,罚没金额120.99万元;查处制售假冒商品案件23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宗),罚没金额47.45万元。有效的打击各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了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助力汕头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全链条格局不断强化。入选全省首批省市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名单,成功举办首届粤东西北创新创业大赛。有效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平台作用,专利授权周期压缩9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达80%以上。围绕支撑市委市政府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提质增效成功发布汕头市生物医药与健康、化工塑料、电子化学品等3份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发布《汕头市2022年知识产权白皮书》创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模式积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与深圳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截至20239月,全市新增专利授权17034件,新增注册商标20242件,集体商标、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分别居全省第2、第5位。全市新增发明专利717件、中国专利奖1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4家,三项均位居粤东西北地市第1位。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全市共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4笔,融资金额17.27亿元

三、落实行政执法等制度

(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202311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共1335项,包括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224项、行政强制40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注重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截至202311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要求,在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256条、行政处罚140条、行政强制37条、行政检查538条。

(三)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市局网站发布通告,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制定的行政裁量权标准;执行《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省市场监督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药品管理局商务厅的有关规定

(四)落实执法决定案件审核制度。及时修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等7个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纳入审核范围。目前,市局法制审核人员5名,其中公职律师1名。

(五)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9件。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每年聘请律师作为市局法律顾问市局公职律师一起对相关执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加强对市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制定了《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及《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带头学法普法。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市信访局等部门,发挥了化解矛盾分流阀作用,保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1宗已由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3目前正在审理。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其中行政相对人提起的6宗行政复议申请被行政复议机关驳回;1宗由行政相对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宗正在审理中。另外,行政复议告知3宗,对不属于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的案件已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二)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事项。立案35宗,27宗,其中作出裁决6、调解6

(三)消费者申诉事项。全市市场部门共受消费者申诉57688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0万元。

(四)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67宗,办结60宗。

五、存在问题

监管人手不足与监管要求趋高、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方法方式创新不够的矛盾凸显,造成监管的覆盖面不足,与全面有效监管存在一定差距。以药品监管工作为例:

(一)监管队伍结构及能力现状带来的挑战。机构改革后人员老化、骨干断层情况明显,且市场监管所移交至镇(街道)管理后,人员调整变化较大,有部分人员由镇(街道)其他部门调入,队伍组成结构不合理,现有药品监管人员的药品专业知识、法律素养与对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与当前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要求不相适应。部分基层监管人员以前从未从事过药品监管工作,也不了解和掌握药品相关知识,药品监管业务工作不熟悉,发现问题和解决处置问题的方法和手段不强,程序操作不严谨间接影响到监管行为严肃性和群众对监管活动的认同程度。

(二)监管职责分工与任务现状带来的挑战。随着监管职权的逐步下放,各区县在开展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分工方面各具特点。如金平区、澄海区、潮阳区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属地药品监管相关工作进行统筹组织、指导,对进行药品使用单位监管及开展药品抽检,日常监管工作由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龙湖区、濠江区、潮南区、南澳县则由区(县)市场监管局直接承担药品日常监管,市场监管所基本不参与或较少参与相关监管工作。尤为突出的濠江区,区市场监管局与镇(街道)在机构职能等方面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理顺,市场监管所人财物已移交镇(街道),而事权却无法下放仍绝大部分由区局承担,导致市场监管所实际缺位,仅剩机构空壳无人无权履职。

(三)各地市场监管所交由镇(街道)管理后,其人员往往被统筹安排承接了大量城管、创文、巩卫及其他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用于开展药品监管工作的时间捉襟见肘。各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均被严重压缩,如南澳县深澳、云澳镇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仅剩3人,从事日常监管工作时人员调配疲于应付,药品监管、行政许可等职能因镇暂无力承接而只能仍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情况突出,市、区、镇(街道)三级监管合力尚无法真正形成。

     、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补短板,锻长板,久久为功,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

(一)持续打造服务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一是降低准入门槛。二是优化涉企服务。三是强化创新支撑。

(二)持续维护稳定的民生民安环境。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