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汕头市在用蒸压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相关科室:
为强化重点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督促我市有关市场主体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市局制定了《2023年汕头市在用蒸压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汕头市在用蒸压釜“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强化重点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督促我市有关市场主体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13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前。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用蒸压釜使用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抽取比例按100%。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明确的检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使用的蒸压釜的安全管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附件、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梳理全市范围内抽查对象市场主体,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下称“省级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按省级平台工作程序,全覆盖抽取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每次检查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各区(县)局、直属分局派人配合,必要时邀请行业技术专家配合。
(三)检查方式:执法人员采取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的方式,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检查程序和内容进行。执法人员现场填写检查笔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需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监督部门查处。
(四)结果公示: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依托省级平台,科学完善一单两库数据,全覆盖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结果回填、公示等,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做到数据留痕、全程可追溯,并严格按照任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
(二)严守纪律,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要提高监管服务意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检查相关规定,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总结经验,补齐短板。通过抽查工作,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不足,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短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总结,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质量和省级平台的应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效能,守护好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底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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