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905141/2023-00185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关于印发《汕头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市监办字〔2023〕125号
2023-05-30

关于印发《汕头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汕头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市局制定了《汕头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17





汕头市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 )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汕头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汕安委办202334等法律和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目标

以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程序和方法,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企业特种设备专项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并纳入企业综合双重预防机制。

三、工作范围

(一)市局相关科室、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要有计划地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推进双重预防工作。

(二)双重预防工作重点在以下行业领域和场所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开展:

1.涉危化品行业领域:液氨制冷、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和充装、长输和公用燃气管道使用、石油化工、化工园区等。

2.事故易发行业领域:冶金、船舶制造、港口码头、物流仓储等。

3.公众聚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展览馆、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景区、游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

4.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的需要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

(三)事故易发行业领域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双重预防重点单位由各地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特点和风险状况综合确定。

四、工作内容

(一)制度体系建设

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汕头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手册》)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等。

(二)风险分级管控

1.特种设备辨识。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对本单位所用设备进行辨识,确定其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如:D级锅炉、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超高压管式反应器、简单压力容器等),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2.风险点辨识。使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特种设备风险进行发现、确认和描述。种设备风险点识别的范围主要从全面排查特种设备现场管理与环境和特种设备本体等的安全隐患角度展开其中:特种设备现场管理与环境包括特种设备作业和使用环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配备,培训及考核、特种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的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特种设备本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保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应急救援装置等方面。风险点辨识应覆盖本单位全部特种设备和相关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3.风险点评价。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指导手册》对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根据评价结果划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对应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要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风险清单。

4.落实分级管控。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各风险点的风险情况,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依据《指导手册》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的管控责任,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清单。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特种设备场所(位置)应设置风险警示牌,并向有关人员发放风险告知卡或公示。

(三)隐患排查治理

1.制定排查计划。使用单位对照本单位的风险管控信息清单,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每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项目、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差异化的排查措施、频次。对风险较高的设备本体、部位、作业环节,应进行重点排查,并增加排查频次。

2.实施隐患排查。使用单位按照本单位排查计划,检查各项风险因素和相应管控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记录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建立本单位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跟踪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严重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明确隐患分级。特种设备隐患实施分级管理,按隐患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隐患、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三个级别。具体对应的项目参照《指导手册》。

1)重大隐患。

a.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举办重大活动的场所以及城市范围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

b.重点特种设备。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20人以上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10人以上氧舱等。

c.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2)严重隐患。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严重隐患:

a.严重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可直接处罚的行为;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进行处罚的行为;

b.风险管控缺失、失效,存在重大事故可能性的隐患;

c.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d.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一般隐患。除上述重大隐患、严重隐患外的其它特种设备隐患均为一般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的行为;

b.风险管控不力,存在事故可能性的隐患;

c.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或企业标准的行为或状态;

d.风险易于管控,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四)信息化应用

为提升对风险和隐患的管理水平,在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的企业自主管理平台功能后续上线后,使用单位应按要求,补充录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备情况、人员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鼓励有条件的使用单位自行开发企业双重预防工作信息化系统进行自我管理。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部门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原则,组织本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督促和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专项双重预防机制并实施有效监管。

(二)坚持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辨识风险,排查隐患,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和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体系融合,协调统一。把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全面辨识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通过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风险管控内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特种设备事故发生风险。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统筹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查指导。各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双重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和双重预防重点单位目录清单。加强对企业双重预防工作的督查指导,可以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实施,也可以采用资料督查等的方式进行。

(三)落实隐患闭环,严格监管执法。对特种设备存在的重大风险和一时无法整改的严重隐患,各监管部门应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治理和消除隐患,必要时上报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开展双重预防工作、发现隐患拒不整改等行为,应依法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双重预防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各方责任,实现多元共治。使用单位是双重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实现特种设备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并持续关注企业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各监管部门应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的作用,最终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齐抓共管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媒体曝光严重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树立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附件:汕头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试行)

附件:汕头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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