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汕头市餐饮服务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98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138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汕市监知〔2022〕434号)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辖区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抽查比例。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餐饮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
三、抽查方式及步骤
(一)前期准备。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善餐饮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按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分别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二)现场检查。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表格并要求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经营单位盖章。
(三)信息录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和信息公开要求,检查人员应当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内容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检查结果处理。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要移交执法部门进一步查处。同时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工作。
(五)建档保存。检查结束之后,将现场检查记录等工作文书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建立健全本级餐饮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台帐。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监管靶向性、精准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妨碍企业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在2023年12月前完成抽查检查和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