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科室,12315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奥残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我国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市局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充分有效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进度安排,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科室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和3月1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有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例随时报告。
特此通知。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做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履行我国对国际社会庄严承诺的关键内容,是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有力保障。为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2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1〕4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增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全面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充分有效地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立体化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做好有关奥林匹克标志及其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主要包括: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残奥会有关标志等。
(二)深入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各分局要建立辖区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积极主动开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赞助企业、持权转播商、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销售商等合法使用人的基本情况。要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市场违法信息排查。建立案件信息移交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案件线索,涉及执法办案、侵权判定的疑难复杂问题层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版权、网信等各职能部门,做好监管保护各环节的工作协调和衔接。加强与网络运营商、视频媒体平台等衔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三)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各分局要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冬奥组委提供的涉嫌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线索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进行查证,对每一条线索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将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市局。以广播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社交网站、自媒体平台为重点,规范在广告宣传、营销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重点强化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总部所在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防范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商标使用。
(四)依法依规加大打击力度。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严处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足以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的、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未经授权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或者残奥会运动有关的元素开展商业活动引人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五)大力加强宣传和培训。面向全社会,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宣传,传播奥林匹克标志相关知识产权知识,引导相关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提升社会公众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三、组织实施
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22年6月,分为四个重要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1年11月底前,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各分局要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队伍,组织开展培训,完善保障措施。深入调查了解辖区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结合实践需要明确计划安排,形成工作台账。建立工作机制,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2021年12月底前,要以测试赛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北京冬奥组委提供的线索和排查掌握的情况,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对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查出声势、办出成效,确保整治有效。
(三)赛时保障。2022年1月至3月,严格赛时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要充分调配行政力量,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督导检查,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的高压态势。
(四)赛后总结。2022年3月至6月,及时梳理总结提炼具有典型意义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及时复制推广成效明显的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夯实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推动建立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要充分认识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督促行动方案各项安排落地、落实,积极有效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失职失责的,按规定严肃问责;有突出贡献的,按规定予以褒奖。
(二)快速协同反应,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了解辖区内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情况,及时反馈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线索查处情况。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工作的协同,履行好属地责任。要加强与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三)严格整顿治理,高效精准处置。要积极跟进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违法线索,依法调查处理。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侵权线索搜集报送,有效支撑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执法。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和执法监督一科。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