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开展2023年度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范围:全市范围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随机抽查商品30批次。
承检机构: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 索引号: | 11440500MB2C905141/2023-001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 名称: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
| 主题词: | |||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开展2023年度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范围:全市范围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随机抽查商品30批次。
承检机构: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4-88563221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