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内部管理规程》要求,我局于近期印发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省下达汕头市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专家评审、我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以下省下达汕头市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予以结题。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