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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MB2C905141/2022-0019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名称: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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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函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次数:-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禁止从事下列违法行为:

  一、禁止从事无照经营活动。

  二、禁止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三、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四、禁止销售无产品执行标准、无厂名和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无中文标明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产品。

  五、禁止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或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举报电话:12345  12315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