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报告,以下3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经营备案企业拟标注公示的名单.xlsx),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相关情况。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联系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相关情况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期满未到当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特此通告。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